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这意味着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即将启动。
根据该方案,改革后,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
改革后,这些牌子即将消失。
农业部→农业农村部
根据方案,农业部的职责,以及国家发改委的农业投资项目、财政部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国土资源部的农田整治项目、水利部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农业农村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不再保留农业部。
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自然资源部
根据方案,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以及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有关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保监会+银监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方案,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保监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同时将银监会和保监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
文化部+国家旅游局→文化和旅游部
根据方案,将文化部、国家旅游局的职责整合,组建文化和旅游部。不再保留文化部、国家旅游局。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根据改革方案,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国家监察委员会
根据方案,监察部和国家预防腐败局并入新组建的国家监察委员会。不再保留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根据方案,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以及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有关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时,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环境保护部→生态环境部
根据方案,将环境保护部的职责,国家发改委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国土资源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以及水利部、农业部等部门相关职责整合,组建生态环境部。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
国家粮食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根据方案,将国家粮食局的职责,国家发改委的组织实施国家战略物资收储、轮换和管理,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等职责,以及民政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不再保留国家粮食局。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并入水利部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并入水利部
根据方案,将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入水利部,不再保留两家机构。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方案,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林业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方案,将国家林业局的职责,农业部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国土资源部等部门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自然资源部管理。不再保留国家林业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部
根据方案,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等部门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